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心理咨询室值班人员工作制度

2015/4/1 12:41:56 人评论 次浏览 分类:规章制度

 

1.值班人员在规定值班时间内必须到岗,耐心接听来电,并做好面谈预约登记和当日的值班记录。

2.当日值班人员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,必须以电话或当面请假的方式,向心理咨询室负责人提出请假申请,批准后方可请假。

3.严格遵守保密原则,保密内容涉及心理咨询室相关所有工作内容。未经负责人同意,值班人员严禁随意翻阅心理咨询室存放的材料和文件。

4、心理咨询室除工作人员外,一般不允许无咨询要求的人员进入。

5.如果在工作中泄密或者由于工作失误导致咨询室财物损失,将酌情给予相应的处分,并担负损失财物的赔偿责任。

6.值班人员在遵守值班制度的前提下,有使用心理咨询室各种资源的权利。

7、值班时间:周日9:00—10:30。

8、值班地点:芭茅巷社区心理咨询室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芭茅巷社区心理咨询室值班安排表

 

月份

具体时间

值班咨询师

说明

2015.4

4.5

 

4.5放假

4.12

王  奎

4.19

郭启华

4.25

陈  静

2015.5

5.10

袁  幸

5.3放假

5.17

王  奎

5.24

郭启华

5.31

陈  静

2015.6

6.7

袁  幸

6.21

端午节放假

6.14

王  奎

6.24

郭启华

6.28

陈  静

2015.7

7.5

袁  幸

 

7.12

王  奎

7.19

郭启华

7.26

陈  静

2015.8

8.2

袁  幸

 

8.9

王  奎

8.16

郭启华

8.23

陈  静